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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转发国科大“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高年级研究生课程学习报名、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12-22来源:放大 缩小

各研究所、各院系:

  为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高年级研究生(普通招考博士生、二年级及以上的硕士生和直博生)课程学习报名、选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学习报名及选课

  (一)课程安排

  1.公共必修课的课程安排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预计在雁栖湖校区、中关村校区开课。

  (2)博士学位英语:预计在雁栖湖校区、中关村校区、玉泉路校区开课。

  (3)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预计在雁栖湖校区、中关村校区开课。

  (4)工程伦理:预计在雁栖湖校区、中关村校区、玉泉路校区开课。

  (5)上述课程全部限选,将根据学生实际报名情况,调整各校区的开课班数。

  2.专业类课程及公共选修课的课程安排

  专业类课程及公共选修课以选课系统实际开课情况为准。

  专业类课程在中关村校区开设课程学院有数学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玉泉路校区开设课程学院有数学科学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

  开设在玉泉路、中关村校区,课程编号第7-10位为1251、1252、0251、0854、1256、99J1的课程不对外开放选课。

  (二)报名条件

  1.未获得公共必修课学分的高年级研究生,其中,报名“博士学位英语”课程学习的硕士生、直博生,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英语”的课程学分。

  2.有修读专业类课程和公共选修课需求的高年级研究生。

  (三)报名、选课的流程及时间安排

  1.报名及选课流程

  (1)研究生通过“选课系统”中的“高年级学生报名”模块进行报名。

  (2)教育干部须及时在“教务系统”中的“高年级学生报名”模块审核学生报名信息,否则研究生无法选课。

  (3)报名信息审核通过的学生,再通过“选修课程”模块选课。

  (4)学生须在选课时间内提交选课单且依次由导师(若学生学籍系统中无导师信息,提交选课单后,直接进入到“培养单位管理干部”角色下审核)、培养单位审核,方为完成选课。

  (5)以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2.系统开放时间安排

  (1)学生报名时间:

  博士公共必修课:12月22日12:30-2024年1月15日12:30。

  专业类课程和公选课:

  第一批报名时间:12月22日12:30-2024年1月15日12:30。

  第二批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12:30-3月6日12:30。

  (2)教育干部博士公共必修课及专业类课程和公选课第一批报名审核时间:12月22日12:30-2024年1月16日12:30。

  专业类课程和公选课第二批报名审核时间:2024年1月22日12:30-3月7日12:30。

  (3)博士公共必修课预计选课时间:2024年1月17日12:30-3月8日12:30。

  (4)专业类和公共选修课预计选课时间:2024年1月18日12:30-3月8日12:30。

  (5)选课时间以选课系统通知公告为准。

  (四)报名及选课须知

  1.本次课程学习对报名人数及选课人数均进行限定,请各培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有选课需求的学生完成报名并进行选课。如学生未能在本学期报名,可在之后学期再进行报名、选课。

  2.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按时选课,报名但无故不选课者将会影响以后的课程报名。

  3.选课时请注意上课时间和校区(点击课程编号可见上课时间、校区,课程编号第19位为“Z”表示中关村校区课程,“H”表示雁栖湖校区课程,“Y”表示玉泉路校区课程),所选课程的校区须与报名时所选校区一致。

  4.“博士学位英语”选课要求:须选一门高级写作或高级读写,一门高级口语或高级听说,共计两门(每周4学时),不得多选或少选,也不得分两个学期选。

  5.“博士学位英语”不及格的学生,不能重修,只能补考。“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不及格的学生只能重修,不可补考。

  6.“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课程在雁栖湖校区和中关村校区的教学组织形式不同。

  雁栖湖校区开设的“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课程分为通论与分论。通论由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开设,分论由各学院开设。在雁栖湖校区修读该课程的研究生根据开课情况可在同一学年同一学期或不同学期内完成通论与分论的课程学习。若通论或分论未通过,可在该学年内进行重修。通论与分论同一学年内均通过才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中关村校区开设的“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课程不分通论与分论,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开设。

  7.“工程伦理”为工程类研究生的公共必修课,由工程科学学院开设。在雁栖湖校区修读该课程的工程博士须选择1个通论班级和3个分论班级,不可跨学期修读,若秋季学期选课但未通过,须在春季学期重新选课。

  8.选课封网后,学生如需修改选课,须在选课系统内提交申请。增选课程须在开课2周内提交申请;退选课程须在该课的课程学时进行到一半前提交申请(不是学期周次进行到一半前);学位课属性变更须在课程考核前至少10天提出申请。

  二、注意事项

  1.系统关闭后,所有报名及审核数据均以系统为准。

  2.如系统填报时出现误选,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点击“取消报名”,修改无误后,单击“更新报名信息”提交。

  3.请学生在报名前务必确认是否满足相应条件,以及选择学分的获得方式,选定后不可变更。

  三、联系方式

  1.系统登录等问题可咨询教学技术保障部

  联系电话:010-88256622

  邮 箱:service@ucas.ac.cn

  2.报名相关问题可咨询各培养单位教育干部和教务部

  教务部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010-69671084

  邮 箱:zhengmeiyang@ucas.ac.cn

  附件:1.高年级学生课程报名及选课流程

  教务部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